| 关于要求设立企业科技管理员岗位的通知 |
| 阅读:发布时间:2010-06-04 |
各镇(街道)经发办,慈东工业区管委会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市科技型企业科技管理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充分利用科技政策和科技资源的意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局拟在有关企业中推行设立科技管理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科技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完善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科技管理员队伍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推进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加快企业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根据市领导调研指示精神,我局拟在广大科技型企业中推行设立科技管理员岗位,要求有关企业配置人员1名开展科技管理工作,首批试点对象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宁波市科技型企业及宁波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员岗位由企业提出申报,市科技局审核认定为准,力争建立一支稳定、高效、高素质的科技管理员队伍。 三、科技管理员条件要求 企业申报设立的科技管理员岗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理工科专业背景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2、已在本企业稳定工作2-3年; 3、热爱科技管理事业,具备一年以上的科技管理工作经验,能胜任企业和市科技局交予的相关业务; 4、企业积极支持科技管理员岗位建设,逐步将岗位建设纳入企业人事体制。 四、岗位职责 科技管理员岗位主要负责企业研发队伍管理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培育建设,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组织各类科技活动、按要求参加各类科技会议以及做好科技数据的统计汇报等。市科技局将针对科技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年度工作优秀的科技管理员给予表彰。 五、设立程序 科技管理员岗位由企业提出申报,管理人员落实后,将“慈溪市科技管理员岗位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专利与科技合作,同时将表格电子档发送到电子邮箱,市科技局审核认定后建档并建立管理员数据库。请各单位积极通知所辖企业申报(名单见附件2),截止时间7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孟杰 电 话: 63809408 传 真:63812610 E-mail: nbcxkjj@163.com 附件:1、慈溪市科技管理员岗位申请表 2、首批企业科技管理员岗位设立名单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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