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与交流,支持企业“借智借力”,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慈政发〔2007〕54号文件精神,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验收、慈溪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实地审查,决定对成功完成各自科技合作项目的单位进行第二批资助。现将本批科技合作项目经费共计25万元下达给你们。
联系人:市科技局专利与科技合作科 胡孟杰
联系电话:63809408
附件:2010年度第一批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计划安排表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