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转交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科;
2、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按《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3、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科在承诺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告之申报人。
4、公开招标的重大项目按《慈溪市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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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 请标识出每个环节及相应的名称,并以数字标出先后顺序,环节请与审批流程中的流程环节名称对应。
2. 以箭头标出流程走向。
3. 如果有退回的请在线上标注出退回。
4. 流程环节不受环节节点个数的限制,有多少个办理环节就有多少环节节点。
有特殊要求请以文字描述清楚。 |